染上毒癮惡習難改 男子16年間“四進宮”
  □記者 李美香 通訊員陳鬆鬆 黃曉輝
  本報訊 5月15日18時許,42歲的海口男子黃某明在府城中山南路與三峰里交界處的某賓館大廳樓梯口處被公安民警盤查,民警當場從黃某明身上繳獲毒品疑似物4小包。經海口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從黃某明身上繳獲的4小包毒品凈重18.8克,檢出海洛因成份。
  7月30日,海口瓊山區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明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法院認為,黃某明曾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內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已構成累犯,應從重處罰。
  據瞭解,黃某明在1998年至2007年期間曾因販賣毒品先後三次被判刑,刑期總計八年六個月。2011年7月4日,黃某明還曾因吸食毒品被強制隔離戒毒二年。染上毒癮的黃某明惡習難改,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而“四進宮”。  (原標題:染上毒癮惡習難改 男子16年間“四進宮”)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t57ntpop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